2016-01-15 14:38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黄石华图
2016年1月1日就正式实行居住证暂行条例了,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实施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而户籍制度的改革又深刻影响着我国城镇化进程,那么今天,我就带大家解读一下居住证暂行条例。
《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条例》共23条,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证制度为参考,注意与户口、身份证制度的比较,突出居住证的赋权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上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主要有:一是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等七项便利;二是通过梯度赋权机制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明确持证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及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1.条例还规定,对于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但拒绝受理、发放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签发 每年签注1次
3.条例明确,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4.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以下6项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此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户籍制度未必在各地会消失,但是会淡化。而居住证能否推行,核心是由其带来的住房、教育、医疗等相关公共均等服务能否到位。对于京沪而言,其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高,目前对外来人口限制比较大,但是对于人口不多的城市,如果能够提供较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则有利于这些地方聚集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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