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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18-01-15 09:35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黄石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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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上半年湖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入口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 [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事项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 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

      2.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网上审查。考生必须本人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注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禁止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资格的现场审核工作将在面试报名环节进行。

      3. 笔试报名时间:1月16日至19日16:00;

      4. 网上审查时间:1月16日至19日16:00;

      5.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22日12:00;

      6. 考试日期: 3月17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除面试新增科目在武汉考区、孝感考区报考以外)应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地区报考(神农架林区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报考)。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考试结束后,可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3)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三)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1.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及审查。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网上审查。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在24小时后再次登陆,查看报名信息是否已经通过网上审查。如果审查已经通过,考生应及时网上缴费;如果审查未通过,考生应按照标注的原因,对有关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提交。

      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成绩合格,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核中将被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2. 网上缴费

      (1)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上可在线支付的方式见附件2。

      (2)根据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

      (3)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生当次报名考试资格,请广大考生注意。

      3. 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查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3月12日至17日考试之前在报名网上下载并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 特别提醒

      (1)考生必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禁止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24小时后再次登陆,查看报名信息是否已经通过网上审查,并依据审查结果进行相应操作。

      考生在网上审查和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所报考的考区电话咨询。

      考区代码

      考区名称

      负责部门

      审核时间

      咨询电话

      4201

      武汉市

      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

      1月16日上午

      027-85736311

      文华学院

      1月16日下午

      027-87599578

      武汉商学院(汉阳校区)

      1月17日上午

      027-84587018

      武昌理工学院

      1月17日下午

      027-81652184

      武汉工程大学

      1月18日上午

      027-87992205

      武汉传媒学院

      1月18日下午

      027-81979072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1月19日上午

      027-81695568

      江汉大学

      1月19日下午

      027-84226093

      4202

      黄石市

      湖北师范大学

      1月16日-19日

      0714-6538752

      4203

      十堰市

      十堰市招生教育考试院

      1月16日-19日

      0719-8672086

      4205

      宜昌市

      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

      1月16日-19日

      0717-6441534

      4206

      襄阳市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1月16日-19日

      0710-3617108

      4207

      鄂州市

      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1月16日-19日

      0711-3386011

      4208

      荆门市

      荆门市招生考试局

      1月16日-19日

      0724-2443849

      4209

      孝感市

      孝感市教育考试院

      1月16日-19日

      0712-2327374

      4210

      荆州市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

      1月16日-19日

      0716-8102517

      4211

      黄冈市

      黄冈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局

      1月16日-19日

      0713-8877088

      4212

      咸宁市

      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1月16日-19日

      0715-8271716

      4213

      随州市

      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1月16日-19日

      0722-3590598

      4228

      恩施州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教育考试院

      1月16日-19日

      0718-8222066

      4294

      仙桃市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1月16日-19日

      0728-3211583

      4295

      潜江市

      潜江市招生考试院综合考试科

      1月16日-19日

      0728-6230519

      4296

      天门市

      天门市招生考试院

      1月16日-19日

      0728-5342091

      (5)考生应合理安排时间完成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报名与审查。

      四、成绩查询

      4月1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市、州教育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武汉市考区的考生可向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咨询电话:027-85326802)。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笔试成绩从合格日期开始,2年内有效。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查询。

      2.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列表

        3.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8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列表

      一、网上银行在线支付

      序号

      名称

      1

      招商银行

      2

      建设银行

      3

      工商银行

      4

      平安银行

      5

      民生银行

      6

      兴业银行

      7

      农业银行

      8

      广东发展银行

      9

      北京银行

      10

      邮政银行

      11

      华夏银行

      12

      交通银行

      13

      浦发银行

      14

      光大银行

      1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16

      渤海银行

      17

      中信银行

      18

      中国银行

      19

      上海银行

      20

      银联支付

      附件3

      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序号

    市州

    学校

    1

    恩施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2

    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

    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4

    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5

    咸丰县中等职业学校

    6

    宜昌

    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7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8

    长阳县职教中心

    9

    秭归县职教中心

    10

    黄冈

    黄梅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11

    蕲春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12

    武穴师范学校

    13

    麻城师范学校

    14

    黄石

    黄石市女子艺术学校

    15

    大冶市职业技术学校

    16

    黄石艺术学校

    17

    襄阳

    襄阳旅游服务学校

    18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19

    襄阳市工业学校

    20

    枣阳职教中心学校

    21

    十堰

    十堰高级职业学校

    22

    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23

    郧阳科技学校

    24

    丹江口职业技术学校

    25

    随州

    湖北现代教育集团学校

    26

    荆州

    荆州教育学院

    27

    洪湖师范学校

    28

    公安县职业教育中心

    29

    荆门

    荆门市职业教育集团(湖北信息工程学校)

    30

    钟祥市职业高级中学

    31

    沙洋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32

    武汉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33

    武汉市中等职业艺术学校

    34

    东西湖区职业技术学校

    35

    武汉市第三职业教育中心

    36

    黄陂区职业技术学校

    37

    鄂州

    鄂州中等专业学校

    38

    鄂州电子信息技术学校

    39

    咸宁

    咸宁市崇阳县职教中心

    40

    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41

    浦圻师范学校

    42

    孝感

    孝感师范学校

    43

    孝感市工业学校

    44

    汉川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45

    安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46

    天门

    天门职业学院

    47

    潜江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48

    仙桃

    仙桃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49

    省直

    湖北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编辑:李春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