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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冶市公开选聘急需专业教师简章

2018-06-13 17:04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黄石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大冶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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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素质结构,结合部分学校学科建设需要,中共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辖区公办高中、中专学校公开选聘一批急需专业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急需专业教师36名,其中,公办高中选聘急需专业教师31名,大冶中专选聘急需专业教师5名(具体选聘专业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3、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6月1日后出生)。

  4、各选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其中应聘人员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内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非应届毕业生;

  (五)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六)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七)我市现有编制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本次急需专业教师选聘工作采取面试和考察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查询岗位

  应聘人员请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1、大冶市人民政府网( www.hbdaye.gov.cn);

  2、黄石市人事考试网(www.hsrsksy.gov.cn)。

  大冶市人民政府网为此次公开选聘急需专业教师信息发布主要网站,请应聘人员关注相关信息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至6月25日。应聘人员请于6月15日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应聘所用照片均应与此保持一致;未上传照片或者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本次公开选聘急需专业教师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714-8897536。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以及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验证功能(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

  (四)面试

  面试以说课为主,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正式聘用人选,并在大冶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举报内容不属实的,予以聘用。举报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

  本次选聘的急需专业教师实行试用期、合同聘用和聘期管理。一经聘用,首次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其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市人社、编办部门办理聘用和编制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大冶中专护理专业教师录用后在首个聘期内必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聘急需专业教师工作在大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冶市编办、大冶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大冶市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大冶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4-8897536(大冶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714-8897360(大冶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教育局监察纪检组)

  大冶市2018年公开选聘急需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3日

  附件: 大冶市2018年公开选聘急需专业教师计划表.xlsx

  

 

    (编辑:李春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