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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清理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

2020-09-20 17:18 湖北公务员考试 https://hb.huatu.com/黄石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黄石日报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省司法厅有关要求,连日来,我市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本次专项清理范围包括: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以上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以上政府部门设定的证明事项;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社区、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小区物业公司、银行、保险、学校、医院、水、电、热、气等单位的文件及其设定的证明事项。根据要求,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和证明事项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相抵触的,要明令废止;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和证明事项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文件要予以修改,证明事项要予以取消。

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已完成本地区、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自查和清理,全市共清理出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建议废止4件,建议修改1件;取消证明事项1项。

下一步,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将分别对本级清理结果进行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同时,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专项清理工作,市司法局开设专项清理工作咨询建议电话0714-6359258,及时受理清理建议和问题线索,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石勇) 

    (编辑:大冶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