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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2024年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建设教育强区,打造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180名,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2.学历学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学习经历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招考相关事宜将于2024年11月6日,在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网(www.huangpi.gov.cn)和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上发布招聘公告,请密切关注。
1.提交应聘申请:2024年11月6日09:00—11月12日16:00(报名截止),报名者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psz)进入“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2024年聘用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点击考生登录,按要求提交应聘申请。请根据公告中招聘条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资料,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尚未审查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在11月12日16: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务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11月6日09:00—11月12日16:00登陆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psz)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3.确认报名成功: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请于11月13日09:00—11月16日12:00期间按要求缴纳考试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11月16日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延迟,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4.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湖北省人才发展集团考评系统(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psz)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请考生遵照准考证要求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打印的,不得参加笔试,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即《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个科目,一套试卷。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占50%,《综合应用能力(D类)》占50%。
3.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3)的招聘岗位,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对该岗位招聘数量予以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由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但须设置合格分数线控制。当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实际面试参考人数。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最后确定的岗位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对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1:3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综合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截止考察时间仍未与原工作(聘用)单位解除合约,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者,可参加岗前培训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并提供书面证明或辞职批复文件等。
(二)黄陂区中小学聘用制教师,其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合计每人每年10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绩效、第三方管理费等),并根据录用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对工资作适时适度调整,由第三方按月发放。
(三)聘用制教师在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学校)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学校)从聘用制教师工资总额中代为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学校)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缴。
(四)聘用制教师与公办教师实行分类运行的管理办法。
(五)学校执行的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样适用于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教师。
(编辑:李春宏)